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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责任比例下争取23万赔偿:代理律师如何扭转“未尸检”不利局面

2026-05-20 | 来源:

一、案件简介

患者金某某因肝病先后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治疗,后在仁济医院接受肝移植手术后病情恶化,自动出院当日死亡。经司法鉴定,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诊疗无过错;仁济医院存在术前感染评估不足、告知不充分、术后抗感染不足等过错,但与患者死亡之间仅为轻微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15%。法院据此认定仁济医院承担15%的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29,020.81元。

二、律师高光

原告代理律师吕庆喜、邱海霞通过精准的诉讼策略与专业举证,成功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认定上海仁济医院存在术前感染评估不足、告知不充分、术后抗感染缺陷等六项过错,并最终获法院采纳。尽管鉴定意见仅评定15%的轻微责任,但律师成功将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法定损失项目纳入赔偿基数,为当事人争取到229,020.81元实际赔偿,并让被告承担主要诉讼费及全额鉴定费,在过错参与度较低的情况下实现了赔偿结果的最大化。
医疗损害 med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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