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误区一
不清楚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现在法院的执行难,很大程度就是由于债权人,不断地放纵债务人的履行期限所造成的。任何一个当事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都希望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判决书将成为一纸空文。
企业误区二
法律顾问只做“消防员”的工作,即处理诉讼仲裁案件,以及纠纷事件,起不到事前预防、事中保障的作用。其实法律顾问提供法律知识参与管理,使管理走上法治的轨道,是可以使企业避免很多管理上的漏洞,客观上是为企业创造了不可估量的无形资产。
企业误区三
只为了撑场面。有些企业只聘请曝光率高的律师,实际上,大部分成功律师业务都比较繁忙,媒体曝光度高的律师不一定是知名或成功律师。有些企业将聘请法律顾问为时髦的事情,在顾问期内根本没有沟通,只是将聘请法律顾问对外挂在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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