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代理人吕庆喜律师、李彬律师在案件代理中展现了医疗损害纠纷领域扎实的专业能力。面对患者高龄、既往有鼻咽癌及胃大部切除手术史等不利因素,吕律师团队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成功锁定医院的核心过错:
其一,术前未能充分重视患者胃大部切除术后解剖结构改变带来的高风险,知情同意不充分,术前讨论缺失;
其二,术后患者出现腹痛等穿孔征兆时,医院未按急腹症诊疗规范及时行剖腹探查,反而使用哌替啶止痛,掩盖病情,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采纳上述意见,认定医院诊疗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法院据此判决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52万余元。本案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医疗纠纷中通过精细化举证和专业质证,将复杂医疗行为中的过错逐一拆解、论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赔偿的诉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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